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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热点答疑解惑】因装修气味难闻去透气遭解聘, 员工状告”好又多“

来源:本站时间:2016年06月23日浏览2934次


 


【小编按语】联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坚持每周研讨,交流办案心得,解读新的法律法规,持续升级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站在法律前沿,防范企业风险。今天我们分享的是:因装修气味难闻去透气遭解聘员工状告"好又多"。联拓律所周晨律师,将和大家一起分析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装修异味出去透气,是不是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的解除正确吗?




内容提示:员工诉称因工作环境恶劣,到门口透口气,却被店方违规解聘。昨日,武汉装修网业内人士从江岸区法院获悉,原武汉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12名员工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据介绍,今年1月29日至2月8日,“好又多”12名员工相继收到店方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理由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员工不服仲裁,遂将“好又多”告上法庭。


上班戴口罩仍熏得直流泪

昨日,武汉装修网业内人士来到黄兴路28号,发现原“好又多”的招牌已成“沃尔玛”。

去年8月,“好又多”联合“沃尔玛”,闭店装修升级改造。今年1月27日,正式开业。


开业前,员工在怎样的一个环境下工作?遭解聘的员工刘燕提供了一段今年1月8日在店内拍摄的1分多钟的视频场景:场内仍搭着脚手架,几位穿着“好又多”工装的员工,戴着口罩,站在货架旁清理货物。


34岁的员工侯波介绍,当时戴口罩也不管用,嗓子呛着痛,眼睛被熏得直流泪,实在坚持不下去,就去员工通道口透口气。


在这种环境下连续工作多日,他出现头晕、呕吐症状,多次去医院看病,但未查出病因。


由于工作环境恶劣,数位员工分别向劳动局、市长专线12345、环保局投诉此事。


据店方相关人员介绍,1月23日,在员工工作20余天后,请相关检测公司采样,检测报告称室内空气达标。


但这个报告员工并不认可。侯波说,店方单方面委托检测的指标不全面,室内环境检测只针对一天定点采样而非一段时间封闭监测,这种检测得出的结论不具有说服力,而且检测结果确实与我们的切身体会不符。


双方争论的焦点:解聘是否违法

今年7月2日,12名员工状告“好又多”一事首次开庭。双方争论的焦点为:店方是否违法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店方代理律师理由为,2014年1月27日,在上班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并围堵营业场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员工代理律师认为,店方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


她解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被告有义务在提供员工工作场所前首先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和评价,而事实上被告是在装修后未取得环境验收检测报告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员工在店内工作,其管理行为首先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此外,根据庭审中员工提供的视频,及被告提交检测报告,也证实双方均怀疑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在不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工作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6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解析:在上面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矛盾是由于店面装修,员工身感不适而引发出来。以往也出现过公司内部刚装修完毕不久,一孕期员工以此为由拒绝到岗工作以及员工集体购买“呼吸防护面具”等类似事情。


在《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中,均规定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做出的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而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保障劳动者人身健康的办公环境。办公场所装修后,因空气污染等造成员工身体不适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对办公环境进行检测,然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适当调整劳动者近期休假或调休,持续进行空气检测,及时向劳动者反馈等。


在本案中,通过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方双方都认为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有害气体,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安全生产法》46、4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装修异味出去透气,不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的解除缺乏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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